设为首页 | 联系我们 | 加入收藏 | 电子信箱  
  ◎ 机构设置

 
资料搜索:


本 局 简 介

    铜陵市国土资源局是2001年在原市土地管理局,地质矿产局基础上组建的,是政府组成部门,机关编制33名,其中公务员30名,工勤人员3名。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对全市土地、矿产及测绘的管理,近年来,市国土资源局在市委、市政府及省国土资源厅的正确领导下,紧紧围绕各项工作目标,坚持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坚持依法行政,认真履行职责,与时俱进,开拓创新,服从和服务于全市经济发展的大局,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骄人的成绩,为我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。2004年,我局被人事部、国土资源局授予全国国土资源系统先进集体称号,被省国土厅评为岗位责任制目标考核优秀单位,从2000年起连续五年被市政府评为岗位责任制目标考核优秀单位。

铜陵市国土资源局大楼

主要职责

(一)贯彻执行国家、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法规;研究拟定有关土地、矿产资源和测绘管理的规范性文件,拟定管理、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、矿产资源及测绘管理的具体措施;依法监督土地、矿产资源管理和测绘工作的技术标准、规程、规范和办法的执行,制定有关实施细则,并监督实施。

(二)组织编制、完善和实施全市国土规划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;参与报省政府、市政府审批的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核;组织编制和指导审核县、区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、乡(镇)土地利用总体规划;组织编制和实施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、地质勘查、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、计划;组织编制全市测绘事业发展规划,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市基础测绘、地籍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的规划、计划。

(三)监督检查县、区及乡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、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;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应诉;依法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、采矿权人合法权益;承办并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;查处重大违法案件。

(四)拟定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;监督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、土地整理、土地复垦、基本农田的保护和耕地开发工作,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。

(五)统一管理全市城乡地政、地籍工作;组织土地资源调查、地籍调查、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;组织和指导地籍信息系统建设;指导和实施土地确权、城乡地籍、土地定级和土地登记等工作。

第一页 第二页 第三页

管理登录 | 设为首页 | 加入收藏 | 站内地图 | 联系我们
版权所有:铜陵市国土资源局    技术支持:铜陵杰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
 皖ICP备05019555号